永遠沖鋒在前的好警察寶力格
■新華社記者 劉懿德
在一線崗位上忠誠擔當勤勉履職,急難險重任務總是沖鋒在前,多次冒著生命危險抓捕犯罪嫌疑人……他是同事眼中的“拼命三郎”,是同為警察的妻子心中的模范榜樣,他就是在抓捕犯罪嫌疑人過程中英勇犧牲的民警寶力格。
寶力格1969年出生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邊遠牧區的一個普通蒙古族家庭。1990年從原公安邊防部隊退役后,他在多處公安機關任職,最后的職務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刑警大隊三中隊指導員。
2007年5月16日,玉泉區發生一起惡性案件,1名犯罪嫌疑人打死3人、打傷1人后潛逃。民警通過走訪調查,在最短時間內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張蘭同,并將他圍堵在家中。看到民警,張蘭同抄起一把尖刀,邊揮舞邊拼命嚎叫:“誰進來我就跟誰拼了!”
面對情緒失控的犯罪嫌疑人,現場指揮組決定挑選4名素質好、技能強的民警組成突擊小組。“局長,讓我上吧!”寶力格主動請纓。據在場同事陳青華回憶,寶力格這么做他一點兒都不吃驚,他與寶力格一起戰斗了近10年,每次執行任務寶力格都沖在前面。
突擊小組成立后,立即進入現場。趁著犯罪嫌疑人注意力下降,寶力格第一個沖上去,奮力抓住張蘭同拿持尖刀的手臂。就在這時,一股鮮血飛濺而出。原來,在撲向張蘭同的瞬間,寶力格左腋下的動脈被對方揮舞的尖刀刺穿了。第二天,寶力格因失血過多,獻出了年僅38歲的生命。
“寶力格在工作中就像一只勇猛無畏的老虎!”陳青華說,“這種事例太多了,一次玉泉區發生一起涉槍案件,在抓捕行動中,寶力格第一個沖上去,奪槍、制服的動作一氣呵成,特別精彩。”
寶力格從警18年,先后參與偵破刑事案件10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00余名。寶力格犧牲后,被追認為革命烈士、自治區優秀共產黨員、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范。
2008年5月19日,張蘭同被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警012642”是寶力格犧牲前所用的警號。如今,這個警號牌被佩戴在他妻子索蓮紅的胸前。她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小召前街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寶利格犧牲后,她時刻以丈夫的言行作為行動準則,工作再苦再難都沖鋒在前。
“這個警號牌是我專門向組織申請的。佩戴著它,我就有一種力量。”索蓮紅堅定地說。
(新華社呼和浩特2020年2月1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