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鼎丞(1898—1981),福建永定人。1927年參加中國共產黨。1928年6月領導永定暴動。1929年5月任永定縣革命委員會主席。1930年3月任閩西蘇維埃政府執行委員會委員。1931年11月當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和臨時中央工農民主政府土地委員。1932年3月當選為福建省蘇維埃政府主席。1934年10月中央紅軍主力長征后,任閩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抗日戰爭時期,歷任新四軍第二支隊司令員、中共閩粵邊省委書記、中共中央黨校第二部主任等職。皖南事變后任新四軍第七師師長、華中軍區司令員等職。解放戰爭時期,任中共中央華東局常委兼組織部長。新中國成立后,歷任中共中央華東局第四書記,中共福建省委書記、省人民政府主席、省軍區政委,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等職。中共第七至第十一屆中央委員,第四、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1981年12月在北京逝世。
張鼎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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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鐳餉
2021-10-26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