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軍網-解放軍報 責任編輯:李佳琦 發布:2024-06-03 06:19:52
做嚴守廉潔紀律的干凈人
■孫煌超
清廉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共產黨員、革命軍人干事創業之基、立身做人之本。在黨紀學習教育中,我們要將廉潔紀律作為重要內容,厘清公私界限、筑牢抵腐防線、守好清廉底線,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廉潔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從事公務活動或者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活動中,應當遵守的廉潔用權的行為規則,是實現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從百年黨史看,我們黨一直以嚴明的廉潔紀律激濁揚清、正本清源,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不斷增強。抗日戰爭時期,陜甘寧邊區一稅務分局局長肖玉璧因貪污被判處死刑,這也鄭重宣示我們黨同腐敗水火不容,“在‘廉潔政治’的地面上,不容許有一個‘肖玉璧’式的莠草生長”。可以說,黨的百余年奮斗史,也是一部廉潔紀律建設、執行、深化的實踐史。
“道自微而生,禍自微而成。”一些案例表明,黨員“破法”,無不始于“破紀”。如果一以貫之地在執紀方面抓得緊一些,解決好黨員干部對廉潔紀律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的問題,就可以使他們避免犯錯誤、走邪路。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組織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堅持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精準運用“四種形態”,加強日常管理監督,包括廉潔紀律在內的黨的紀律剛性約束明顯強化,讓黨員干部切身感受到嚴管就是厚愛。
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保持黨的肌體健康,始終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鮮明立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聚焦“關鍵少數”,增寫了“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內容,引導黨員干部牢記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盡心竭力為黨工作、為民造福。《條例》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執紀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新型違紀行為,細化完善相關條款,比如,充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的處分依據,完善對黨員離崗離職后違規從業等行為的處分規定,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親友相關違規行為的規制,等等,給全體黨員劃出了不可觸碰的“紅線”。
軍隊是拿槍桿子的,軍中絕不能有腐敗分子的藏身之地。軍隊越反腐越堅強、越純潔越有戰斗力。人民軍隊是信仰集合體,不是利益集合體。選擇加入革命的隊伍,就是選擇一生的清廉自律、干凈自守,這是無數革命軍人用實際行動作出的響亮回答。每名官兵特別是黨員干部應以黨紀學習教育為契機,時刻繃緊“紀律弦”,系好“廉潔扣”,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自覺做到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牢記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用來為國防和軍隊建設服務的,必須始終保持對權力的敬畏。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斗爭,抵得住誘惑、抗得住心魔、經得住考驗,始終做到一心為公、一身正氣、一塵不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