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院官網 責任編輯:于雅倩 發布:2024-03-08 16:38:25
3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新華社記者 岳月偉 攝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8日上午向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要如下:
2023年工作回顧
2023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最高人民檢察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議,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主動融入和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自覺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扎實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各類案件425.3萬件,同比上升28.9%。
一、為大局服務,充分履行檢察職能維護穩定促進發展
緊緊圍繞新時代新征程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尊重和保障人權,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更好服務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
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全年批準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72.6萬人,提起公訴168.8萬人,同比分別上升47.1%和17.3%。對嚴重犯罪保持“嚴”的震懾。依法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深入推進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起訴1.5萬人。依法從嚴懲治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起訴6.1萬人。突出懲治群眾反映強烈的盜竊、詐騙、毒品犯罪,起訴35萬人。最高人民檢察院對137起發案二十年以上的命案依法核準追訴,讓正義雖久必至、雖遠必達。
寬嚴相濟促犯罪治理。針對輕罪數量持續增長、占比持續上升,協同各方推進輕罪治理。對輕微犯罪依法少捕慎訴慎押,減少對抗、增進和諧。對涉嫌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的,決定不批捕26.6萬人;對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決定不起訴49.8萬人,同比分別上升22.5%和12.6%。會同公安部制定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規定,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變更強制措施2.9萬人。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一審服判率96.8%,高出未適用該制度案件36個百分點。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專門意見,統一全國醉駕執法司法標準,形成行政處罰與刑事追究銜接的醉駕治理體系。
充分履行反腐敗檢察職責。受理各級監委移送職務犯罪2萬人,同比上升9.3%;已起訴1.8萬人,其中原省部級干部25人。積極參與行業性、系統性腐敗治理,指導湖北檢察機關辦理足球領域系列腐敗案,已起訴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等15人。落實受賄行賄一起查,起訴行賄犯罪2593人,同比上升18.9%。協同追逃追贓,對14名逃匿、死亡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申請,彰顯有逃必追的堅定決心。
著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注重運用法治方式穩定社會預期、提振市場信心,起訴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12.1萬人,同比上升20.4%。對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保護。制定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23條檢察意見,促進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針對民營企業關鍵崗位人員侵害企業利益問題,出臺12條檢察舉措,依法保護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對企業及其負責人涉經營類犯罪的,督促作出合規承諾、切實整改。
保障創新驅動發展。出臺檢察機關辦理知識產權案件45條舉措,強化綜合保護。起訴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等犯罪1.8萬人,同比上升40.8%。辦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2508件,是2022年的2.7倍。辦理知識產權領域公益訴訟873件。開展涉知識產權惡意訴訟專項監督,促進營造良好創新生態。
堅決維護金融安全。制定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23條檢察意見,嚴厲打擊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起訴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7萬人,其中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1.8萬人,保持懲治涉眾型金融犯罪高壓態勢。協同完善證券犯罪執法司法標準,掛牌督辦重大案件。起訴洗錢犯罪2971人,同比上升14.9%。
推動網絡空間依法治理。制定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21條意見,起訴利用網絡實施的犯罪32.3萬人,同比上升36.2%。堅決懲治網絡暴力“按鍵傷人”,維護公民人格權益和網絡秩序。嚴厲打擊“網絡水軍”造謠引流、輿情敲詐等違法犯罪,凈化網絡輿論環境。依法嚴懲電詐網賭,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5.1萬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14.7萬人、網絡賭博犯罪1.9萬人,同比分別上升66.9%、13%和5.3%。針對互聯網領域侵犯個人信息等亂象,辦理公益訴訟6766件,用法治力量維護網絡清朗。
推進社會治理。持續引領正當防衛理念,審查認定屬正當防衛依法不捕不訴261人,同比上升25.5%。快餐店老板與持刀闖入店內敲詐行兇的歹徒對砍致其死亡,棋牌室管理員制止酒后持刀滋事者將其劃傷,檢察機關均認定不構成犯罪,“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公平正義“最大公約數”。某學院副院長猥褻未成年女生,該生父親憤而將其打成輕傷涉嫌犯罪,檢察機關綜合考量,對事出有因、情節較輕且自首的打人者依法決定不起訴;對僅被行政拘留的猥褻者監督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彰顯法理情統一的司法力量。堅持標本兼治,結合履職辦案發出檢察建議3.9萬份,促進訴源治理。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向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中儲糧集團公司發出第九號、十號檢察建議,防治職務犯罪,共護糧食安全;針對養老機構內侵犯老年人人身權利問題,向民政部發出第十一號檢察建議,促進強化監管。
服務鄉村全面振興。著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起訴農村宗族黑惡勢力犯罪604人。依法懲治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犯罪,起訴820人。依法守護耕地紅線、保護高標準農田,起訴非法占用農用地犯罪2883人,辦理涉土地保護公益訴訟9753件。向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1.3萬名農村地區受害人發放司法救助金1.1億元。
加強歷史文化遺產司法保護。協同開展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工作,起訴盜掘古墓葬、倒賣文物等犯罪2089人,同比上升37.4%。辦理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公益訴訟2734件。會同國家文物局發布懲治文物犯罪、長城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強協作,推動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
服務區域協調發展。指導京津冀檢察機關優化協作舉措,共促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和區域生態環境治理,服務高標準高質量建設雄安新區。制定專門意見,服務保障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新時代壯美廣西建設。
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依法辦理涉外刑事案件4243件、刑事司法協助案件220件。最高人民檢察院開通英文官方網站,在陜西舉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鞏固深化中國-東盟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金磚國家總檢察長會議、國際檢察官聯合會等多邊司法合作機制。
二、為人民司法,在檢察履職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緊緊圍繞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如我在訴”的理念,“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這一面”,確保檢察權為人民行使、讓人民滿意。
守護群眾身邊安全。積極參與安全生產風險專項整治,起訴重大責任事故、危險作業等犯罪4750人,辦理該領域公益訴訟1.7萬件。依法嚴懲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藥劣藥犯罪,起訴1.3萬人,同比上升31.5%。辦理食藥安全領域公益訴訟2.4萬件,同比上升16.8%。依法懲治故意傷醫擾醫犯罪,起訴226人,同比下降51.6%。協同整治醫保領域欺詐騙保,依法守護老百姓的“救命錢”。
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同整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起訴污染環境犯罪3831人,同比下降11.3%。加大破壞資源保護犯罪懲治力度,起訴3.5萬人,同比上升6.4%。辦理環境資源領域公益訴訟8.4萬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項報告環境資源檢察工作,得到有力監督支持。
依法化解涉法涉訴矛盾糾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扎實推進檢察信訪工作法治化。部署信訪矛盾源頭治理三年攻堅行動,各級檢察院領導干部包案辦理信訪案件4.6萬件。做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收到88.6萬件信訪,7日內程序性回復率99.8%,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率97.3%。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對性侵、傷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訴6.7萬人,同比上升14.9%。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情節較輕的,依法附條件不起訴3.1萬人;犯罪嚴重的,依法起訴3.9萬人。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協調推動河北、廣東、廣西、貴州、云南等地加強專門學校建設。發布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指導性案例,嚴懲“隔空猥褻”等犯罪,協同防治網絡沉迷,引導安全用網上網。優化檢察綜合履職,攜手各方為孩子們撐起法治藍天。
依法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依法嚴懲侵犯婦女生命健康、人格尊嚴等犯罪,起訴4.6萬人,同比上升10.7%。深化婦女權益保障公益訴訟,辦理相關公益訴訟1490件。在四級檢察院開設接待專窗,暢通婦女兒童權益特殊保護的“綠色通道”。
依法保護特定群體合法權益。會同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殘聯發布兩批典型案例,依法保障殘疾人就業、教育、康復等權益。辦理無障礙環境建設領域公益訴訟1983件,讓愛無“礙”,共享美好生活。積極參與欠薪治理,起訴1082人,追索欠薪3.8億元。對權益受損但無力起訴的農民工、殘疾人、老年人等,支持提起民事訴訟7.7萬件,同比上升16.8%,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訴權、有效行使訴權。
堅決守護“國防綠”“英烈紅”。依法懲治危害國防利益、侵犯軍人軍屬和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犯罪,起訴364人,同比上升7.1%。辦理國防和軍事領域、軍人權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1202件。救助遭受不法侵害的軍人軍屬、退役軍人1331名。辦理英烈權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875件。3名網絡自媒體博主將一開國少將造謠成革命叛徒,浙江軍地檢察協作,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英烈榮光不容褻瀆。
切實維護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依法辦理涉港澳臺和涉僑案件。深化與港澳司法機構、廉政公署高層交流和務實合作。攜手中國僑聯,指導省級檢僑合作,護航僑企發展、維護僑胞權益。指導福建檢察機關制定服務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意見,為臺胞臺企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三、為法治擔當,以檢察監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讓“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成為新時代新征程檢察履職辦案的基本價值追求,在實體上確保實現公平正義,在程序上讓公平正義更好更快實現,在效果上讓人民群眾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義。
深化刑事立案、偵查和審判監督。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監督立案、撤案13.9萬件,同比上升68.2%。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1萬人、不起訴5.4萬人,同比分別上升51.1%和10.4%;對應當逮捕、應當起訴而未提請逮捕、未移送起訴的,追加逮捕1.9萬人、追加起訴9.9萬人,同比分別上升12.8%和66%。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7876件,法院審結后改變率79.9%。陳倉伙同他人入室盜竊,被發現后殺人滅口,案發十七年后被查獲。因其翻供,法院認為證據間存在矛盾判其無罪,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現有證據已形成完整鏈條,能排除合理懷疑,依法提出抗訴,被改判為死緩。四川檢察機關審查“毛某強奸殺人案”時,發現客觀證據不能認定其作案,真兇另有他人,督促公安機關依法釋放并持續跟進監督,十四年后真兇落網。讓有罪者受懲、還無辜者清白,彰顯法治正義。
加強刑事執行監督。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對4所監獄、4個看守所開展巡回檢察。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制定依法推進假釋適用、規范暫予監外執行指導意見。受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監督案件同比上升25.2%。
做優民事訴訟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1.4萬件,法院審結后改變率88.4%,最高人民檢察院對41件典型案件提出抗訴。會同最高人民法院規范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案件辦理,加強同級監督。對民事審判和執行活動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3萬件。開展虛假訴訟監督,依法糾正9359件,起訴虛假訴訟犯罪925人。
加大行政訴訟監督力度。對認為確有錯誤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624件,法院審結后改變率75.7%。對行政審判和執行活動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4.5萬件。會同有關部門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2.2萬件,其中爭議十年以上的780件。
推動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有機銜接。探索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對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發現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行為,提出檢察建議3.2萬件,同比上升50.2%。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雙向銜接。
深化公益訴訟檢察。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護領域的原創性成果。牢記“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職責,立案辦理公益訴訟19萬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16.8萬件。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1.6萬件,回復整改率99.1%,絕大多數公益損害問題在訴前得到解決。對發出公告或檢察建議后仍未解決的,依法提起訴訟1.3萬件,99.96%得到裁判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制定檢察公益訴訟法列入立法計劃,最高人民檢察院積極配合,推動公益司法保護的“中國方案”法制化。
加大檢察偵查工作力度。對在訴訟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刑訊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偵查1976人,同比上升36.5%。對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確需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依法立案偵查176人。
數字檢察賦能法律監督。制定數字檢察規劃,構建“業務主導、數據整合、技術支撐、重在應用”的工作機制。
四、接受人民監督,確保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
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在人民監督下依法履職。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聘請95名全國人大代表擔任新一屆特約監督員。邀請全國人大代表視察檢察工作、參與檢察活動1715人次;走訪2239名全國人大代表,當面聽取意見。認真辦理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230件書面建議。
自覺接受民主監督。邀請全國政協委員參與專題調研、公開聽證等活動296人次。認真辦理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72件提案。組織特約檢察員專題調研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加強與各民主黨派中央常態化聯系,通報工作情況,聽取意見建議。深化與全國工商聯協作,共促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自覺接受履職制約。對公安機關提請復議復核的不捕不訴案件依法全面審查。對法院宣告無罪的公訴案件逐案復查、落實責任。與司法部、全國律協制定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十條意見并聯合督導落實,糾正執法司法人員侵犯律師執業權利2355件,同比上升32.3%。
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向案件當事人全面公開辦案進程、處理結果,向社會及時公開重要案件辦理情況、檢察法律文書,每季度發布檢察辦案數據、典型類案等。做實檢察公開聽證,共舉行聽證25.8萬件次,同比上升22.1%,其中信訪案件聽證后化解率78.6%。常態化開展檢察開放日活動。人民監督員監督檢察辦案24.8萬件次,同比上升96.1%。對媒體反映的涉檢問題快速核查、及時回應,真誠接受監督。
五、強化自身建設,鍛造新時代檢察鐵軍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制定實施新時代檢察隊伍建設意見,錘煉忠誠干凈擔當的檢察隊伍。
深入開展主題教育。牢牢把握“學思想、強黨性、重實踐、建新功”總要求,深入學思踐悟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讓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成為新時代新征程檢察機關的鮮明政治底色。持續加強政治建設,加強檢察文化建設,弘揚檢察英模精神,讓求真務實、擔當實干成為檢察人員的鮮明履職特征。
加強專業素能建設。制定檢察教育培訓五年規劃。評選49名全國檢察業務專家,舉辦全國十佳公訴人等業務競賽,培養檢察業務領軍人才。制定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28件,發布指導性案例33件。深化檢校合作,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理論研究與實踐應用相融互促。
強化檢察業務管理。制定加快推進新時代檢察業務管理現代化的意見,健全檢察業務指導體系、評價體系、制約監督體系。與2022年相比,個案平均審查起訴時間減少4.8天,捕后判決無罪和免予刑事處罰下降24.8%,受理刑事賠償案件下降30.5%,抗訴案件改變率上升6.3個百分點,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的信訪下降7.9%,法律監督工作質效明顯提升。
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制定檢察改革五年規劃,明確36項改革任務。完善一體履職機制,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支持下,規范上級檢察院統一調用轄區檢察人員辦案制度。深化檢察人員分類管理,完善檢察官遴選制度,優化檢察官助理培養。
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完善檢察官懲戒、權益保障制度。圍繞刑事案件不捕不訴、民事案件抗訴等重點環節,進一步健全內外部、上下級制約監督機制。
深化全面從嚴治檢。堅持嚴的基調,深化干部隊伍教育整頓,堅決防治“燈下黑”。扛起系統內巡視政治責任,制定五年規劃,扎實開展對省級檢察院黨組第一輪巡視。持續深化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檢察人員記錄報告23.8萬件,同比上升40.8%。著力夯實基層基礎。牢固樹立大抓基層鮮明導向,協助地方黨委配齊配強基層院領導班子。加大培訓力度,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培訓基層檢察人員2.1萬人,其中基層院檢察長685名。
我們清醒認識到,檢察工作還有不少突出問題。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檢察履職仍需加強,法律監督職責履行存在薄弱環節,檢察人員監督辦案理念、素質能力有待提升,基層基礎工作仍待加強,檢察權運行制約監督機制尚待完善。
2024年工作安排
第一,始終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自覺融入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黨的中心工作推動到哪里,檢察工作就跟進到哪里。強化檢察機關黨的政治建設,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持續推動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
第二,堅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和嚴重經濟犯罪。依法推進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完善監檢銜接機制,推進反腐敗斗爭。依法懲治網絡犯罪,促進依法管網治網。深入打擊整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推動完善輕罪治理體系。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合法權益。加強涉外檢察工作。
第三,依法服務高質量發展這個新時代的硬道理。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用法治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從嚴懲治金融犯罪,服務金融高質量發展。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促進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服務新質生產力加快發展。加強環境資源檢察工作,守護藍天碧水凈土。服務文化強國建設。服務鄉村全面振興。
第四,高質效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堅持依法一體履職、綜合履職、能動履職,推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全面加強對立案、偵查、審判、執行等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著力推動構建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指控體系。深化“派駐+巡回”檢察機制。開展民事虛假訴訟專項監督。穩步推進行政違法行為監督。以專門立法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深入實施數字檢察戰略。
第五,做實人民群眾能體驗得實惠的檢察為民。踐行司法為民宗旨,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深入推進檢察信訪工作法治化,加大支持起訴、司法救助力度,深化檢察聽證。加強安全生產、食藥安全等民生領域司法保障。依法保護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殘疾人、農民工合法權益。
第六,持之以恒提升法律監督能力。堅持全面從嚴治檢,一體加強政治能力、業務素能和職業道德建設。深化人才強檢。深化落實檢察改革規劃,強化檢察權運行制約監督,修訂完善落實司法責任制意見、司法責任追究條例,強化檢察業務管理,優化檢務公開,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深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扎實開展集中性紀律教育,建設過硬檢察隊伍。